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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惠制产地证书申请书及产地证书的填制
1.
《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》按下列要求逐项填写FORM
A N0.
受理申报编号,由商检机构受理申报人员填写。
申请单位:填写申请单位全称。
注册号:填写在当地商检机构注册后的注册编号。
商品名称:按出口商品发票填写,并注明英文全称。
发票号:按该批出口商品的出口商业发票填写。
H.S
税目号:填写6
位数字的H.S
编码。
商品总值(FOB
)(以美元计):按出口商业发票所列FOB
美元值填写。
数(重)量/单位:按出口商业发票所列数(重)量填写,并注明计量单位。
最终销售国:填写出口商品最终的销售国家。
转口国(地区):填写实际转口国家名称,如无转口国(地区)可空白。
拟出运日期:填写出口商品出运日期。
贸易方式:符合申请书中列明的四种之一者,在方框中打“√”号。
生产单位:填写该批出口商品的生产企业。
原产地标准:按(1
)、(2
)、(3
)条中要求选择其中一条,填在空格中;符合“w”
的,还应填写H. S4
位税目号。
运输情况:填明货运港、转运港及目的港,并注明是海运、空运或其他。
申请人说明:申请人需另作说明事宜在此栏注明,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,写明申请人、电话及申请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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