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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处理办法
一.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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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使公司的公文处理建立科学、合理、规范的程序,使公文处理准确、及时,提高公文处理的工作效率和公文的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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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的公文管理。
二.公文的种类
(一).公司的通用公文种类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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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示。向上级部门请求请示、批准的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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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。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、反映情况、提出建议、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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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。对公司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作出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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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议。经过会议讨论或议定,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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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复。上级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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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。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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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。传达、批转上级、同级、不相属部门的公文;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协助或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;发布规章、任免聘用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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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。表彰先进,批评错误,传达重要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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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。对同级或不相属单位间相互介绍、商洽、询问、催办、答复某些问题,请有关部门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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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纪要。记载和表达会议重要精神及议定事项,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。
(二).公司的专用公文有:
备忘录、意向书、协议书、合同书、契约、各种报告、广告书、说明书、请谏、贺词、新闻稿、启事。
公文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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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一般要求包括:
发文号:由公司的代字、发文年度、发文顺序号组成,位于文头与界栏线上。
收文机关:向上级的请示、报告,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;需同时报送另一个上级部门的,用“抄报”;对同级或下级则用“抄送”。
标题:对公文主要内容的概括和反映,是公文的眉目。
正文:公文的主体部分。
发文机关:制发文的单位,位于正文的右下侧,应写全称或通用简称。
公文日期:包括年、月、日,写在公文末尾,一般以印制日期为准,重要公文以签发日期为准。
公文印章:加印在发文日期中间。
密级:保密文件注明密级。
附件:附件位于正文之后、印章之前,注明附件的序号、标题。
用纸格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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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公文用纸用16K型(26cm×18.4cm),涉外公文用A4型(29.7cm×21.0cm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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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文区:国内用16K型(23.3cm×14.9cm),国际标准用A4型(27cm×17.5cm)。
印装格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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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均采用横书横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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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面印刷可在上端装订,双面印刷在左面装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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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订可用线装、钉装、胶粘办法。
版面格式,首页采用文头。
公文行文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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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行文原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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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级行文,即下一级行文给直接上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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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级同时行文,即下级向上级和更高上级同时行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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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级行文,遇特殊、紧急情况,或对直接上级的检举、控告。
下行文原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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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级行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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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级同时行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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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贯到底行文。
平行文原则:相互没有隶属关系的部门之间可以行文。
行文注意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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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行可不行的坚决不行文,减少行文数量,提高行文权威性和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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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少联合行文,避免联合签审过程中时间延误和扯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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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文分清主次,提高行文针对性,减轻行文对象单位负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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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轻易越级行文。
对外行文处理程序
拟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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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具体承办人员起草,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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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发文一般以公司名义发文。在各分、子公司有必要发文时,在公司后加下属企业全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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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稿必须符合公文种类、格式使用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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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稿用蓝黑墨水书写。
核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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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稿完毕后填写发文拟稿单,一并送各级领导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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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有问题时与有关当事人沟通,统一意见后进行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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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发。有关领导审核签发,明确签署意见、姓名、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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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。由行政部统一编排发文字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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缮印、校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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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件应先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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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件应由专人打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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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后的校样、废纸、腊纸等应妥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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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对专人处理,以原稿为准,重要文件多人校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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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、校对责任人签名。
盖章、发文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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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对完毕无误、规范的文件上统一盖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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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登记簿。
封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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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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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验无误后信件封口,填写准确,注明急件、密级。
对内行文处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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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内行文一般按对外行文处理程序参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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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情况下各级部门、下属企业对公司行文可不必经缮印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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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内行文由各部门、下属企业负责人、公司领导签发。
收文处理办法
1.签收。一切外来信件、电报、传真,统一由行政部门签收,填写登记在收件登记簿上。写明公司或行政部门收启,统一由行政部拆封处理。
2.写明各部门或个人收启的分送各位,如系公文,应主动送行政部登记处理。
分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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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产根据公文性质、要求,确定具体化在办和阅批对象,填写公文阅办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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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发去向。
1).重要来文,由行政部长提出初步意见(拟办),再由公司领导批示(批办)。
2).一般一务文件,直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(承办)。具体承办务求实效,分清主办、协办、复文与不复文。
3).参阅性文件,直接组织传阅。
4).范围不明的文件,送领导审阅。
催办。
分对内催办与对外催办,包括发函,派专人打电话等方式,要使用工作催办单,对来文做到事事有交待、件件有着落,防止漏办、延误。
结办。
文件传部完毕,已答复发文单位,有处理意见的文件,均视为结办。
公文的立卷、归档与销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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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文件在结办后3天内,交行政主管归存,按“完整、有序”原则对文件整理、检查,按类别、年代立卷,整齐存在文件柜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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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个人不得保存公司公文,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,应及时交行政部登记保管,调离公司的员工应将文件和记录本清理移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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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个人不准擅自销毁文件,或以废纸出售。不需立卷的文件材料逐件登记报公司领导批准销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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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毁秘密级以上文件要进行登记,有专人监督,保证不丢失、不遗漏。
三.附则
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、补充,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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