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页 | 品牌排行榜 | 品牌展示城 | 品牌时尚 | 品牌管理 | 品牌诊所 | 品牌论坛 | 品牌故事 | 品牌新经济

你的位置: 主页 > 品牌管理 > 管理工具库 > 行政管理  
1pix


打字、复印管理办法

 

一.总则

  1.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条统一、有序化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二.适用范围

  1. 本办法适用于需公司统一打字、复印的工作。

  2. 凡各部门专用电脑打字工作,要不列入本办法管理,可参照执行。

三.任务的承办

  1. 公司打字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管理。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簿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,由行政部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。打字员不准私自接受打印任务。

  2. 公司复印工作由行政产负责管理,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簿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,由行政主管或自行领用复印纸复印。

  3. 公司公文打印任务按公文处理办法程序办理。

  4. 打印件打印完后应将原稿、发文拟稿单、打印件一并交行政部。

四.打字复印费用核算

  1. 打印员应将打印材料信息按部门、人员分别造册登记、统计打字、复印工作量、数量。

  2. 公司依据制定的费用开支标准表,定期核算各部门费用,并纳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。

  3. 私人材料原则上不在公司打印、复印,经特批允许后,其费用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。

五.技术规范

  1. 打字员打字错误一般不超过5‰,打字速度为100/分钟。

  2. 复印用纸损耗率不超过2%

  3. 电脑、复印机完好率超过95%

  4. 工作室保持整洁,不准吸烟,不乱堆杂物。

  5. 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私自上机操作。因工作需要,经行政部经理安排后方可上机。

六.保密要求

  1. 打字员要对保密材料保密,对其废品当场销毁。

  2. 公司保密材料复印须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;绝密文件经总经理审批,机密级须经副总经理签字。

七.附则

   1.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、补充,由公司颁布生效。

| 关于我们 | 网站导航 | 电子商务 | 广告订购 | 留言板 | 联系信息 |

 

Copyright © 2000-2006 21Brand.com
21品牌网 版权所有